一、单位简介
(一)嵩明县国库支付中心是嵩明县财政局下属二级局单位,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,机构规格为副科级,主要负责开设和管理县级财政零余额账户及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。根据预算单位用款计划,负责管理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,开具财政直接支付令。根据预算单位用款计划,负责向代理银行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。负责审核代理银行报送的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单。负责县级财政集中支付业务的日常会计审核,及时汇总和分析财政集中支付信息。
(二)嵩明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是财政局下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,机构规格为副科级,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全县金融业发展战略规划,引导和鼓励在嵩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,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合作,负责小额贷款公司、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新型地方性金融机构的管理,推进地方性金融机构建设。
二、招聘岗位名称、人数、专业及资格条件
(一)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;
3、具有良好的品行;
4、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、专业或技能条件;
5、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6、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(二)招聘岗位及条件
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 学科 门类 专业 其他招聘条件
嵩明县财政局
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水利工程 1 本科
及其以上 理工学 水利水电水工 不限 2010年以来未就业的
全日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
嵩明县财政局
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新闻 1 本科
及其以上 文史哲学 新闻传播学、
中国语言文学
不限 2010年以来未就业的
全日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
嵩明县人民政府
金融工作办公室 审计 1 本科
及其以上 经济及
经贸管理 会计统计
审计学 审计学 2010年以来未就业的
全日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
三、招聘范围、对象
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毕业生,要求年龄在30周岁(含)及以下(1982年4月 1日以后出生),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(含)及以内(1977年4月1日后出生)。事业单位在职、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。